各分院:
为加强新老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增强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促进我院教学质量提高,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全院性的教学示范课。
各分院于第二周2015年3月20日前将举行教学示范课的教师名单、上课时间、地点、课程、章节、内容等相关信息上报督导处,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准时开课。每个分院至少开设一堂教学示范课。
督导处
2015年3月12日
各分院:
为加强新老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增强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促进我院教学质量提高,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全院性的教学示范课。
各分院于第二周2015年3月20日前将举行教学示范课的教师名单、上课时间、地点、课程、章节、内容等相关信息上报督导处,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准时开课。每个分院至少开设一堂教学示范课。
督导处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