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 “驾证式”考核工作能够在执行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建工分院在开学初下发了“制定驾证式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技能考核的内涵建设。
通知要求制定考核方案,要考虑兼顾考核项目的岗位贴近度;与职业资格考试的对接度;落实避免或减少学生互相抄袭的对策;评价标准要做到细化、量化、针对性强;评价方式尽量做到多元化,除可采用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合的方式外,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整改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特色专业要求有二门以上核心课程、其他专业要求有一门以上核心课程,要有1-2个考核项目有企业评价。
制定的驾证式考核方案的审核将采用“四级制”,即命题教师自审→课程负责人审核→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教学办宁先平老师审核,规定了上交最迟时间为9月17日。
考核方案的制定只是“驾证式”考核工作的开始,下一步工作重点将是定期监督检查考核方案的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