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金华市物价局受浙江省物价局委托,到我院进行教育培养成本监测、审核。在财务处人员的积极配合下,监审人员通过对成本直接相关的原始凭证、账簿、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表等资料的调查,肯定了我院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清晰,我院工作得到专业人员的好评。
我院财务处自2010年4月19日接到金华市物价局成本监审通知后,就积极准备本次监审工作: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建立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培养成本定期监审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单位2008年、2009年度教育活动所发生的投资及费用支出进行整理、归类,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制《民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基本情况调查表》、《民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收入调查表》、《民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成本调查表》、《标准全日制学生计算表》,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金华市物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