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在杭州之江饭店会议中心举行,省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蒋胜祥,省军区副参谋长、省征兵办公室主任徐德坤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高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蒋胜祥在讲话中指出,为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国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5、6月份开展入伍预征工作。各高校要站在推进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知识分子成长成才、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的高度,将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纳入学校“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个环节,做好后续服务。
蒋胜祥强调,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意义深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高校要迅速动员,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教育,加大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政策宣传力度,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以扎实的工作和出色的成果,圆满完成今年的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对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出台了一系列新的重大优惠政策,主要内容为:一是对所有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包括中央和地方所属公办、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二是入伍后,在部队享受系列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优先提拔使用。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三是退役后,可以享受考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优惠。主要包括: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方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者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另外,考虑到部分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要重新就业,教育部决定,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