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12日,我院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2009】40号、41号、50号),认真做好2009年春季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200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2008秋季、2009春季普通高校特别资助经费等国家资助经费的发放工作。
学院领导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在金华财政的30%拨款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决定先由学院垫付有关款项。后勤处、学生处、各分院认真布置落实,及时做好有关名单、账号统计、造册、发放等各项工作。本次共计发放金额99.92万元,其中特别资助经费1.64万元,主要用于对生源地为“5.12”地震重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免除,2008年5—7月以及2008年秋季学期至200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我院共有三人获得该项资助;200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81.9万元,用于对我院2008年秋季上报的一等(273名)、二等(546名)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补助;200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16.38万元,主要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补助金额为40元/月/生*5月,我院有819人获得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