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学司[2008]21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开始,对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学年电子注册。学年电子注册是对在校学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学年电子注册的实施,有助于实现对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全过程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的高校学生数据信息库;统计分析高校学生学籍变动结果,促进宏观管理决策;反映学生借贷还贷、奖励、处分等诚信信息,促进高校学生诚信体系建设;为用人单位远程招聘提供毕业生在校期间基本信息,为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校直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学年电子注册在线操作。学生上一学年的学籍变动及奖惩情况同时通过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标注。每年10月30日前高校完成在校生的学年注册,10月30日后未注册的学生将不再视为在校生,也就无法进行毕业时的学历电子注册。新生第一年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后视同完成当年的学年电子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