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越来越普及,微信公众号也越来越普遍,我院除了总院有官方微信外,各个分院、各相关业务部门也有各自的微信公众号对外开放。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保证微信公众号能够发挥师生沟通、对外宣传联络的正面作用,杜绝网络舆论暴力事件的发生,保障微信公众号信息安全,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本着“谁建立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在院领导的支持和推动下,学院信息中心制定了“广厦学院微信公众号审批表”、” 广厦学院微信公众号登记表”、”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管理责任书”,并于近日和各分院和相关部门签订了微信公众号管理责任书。
责任书要求各分院和部门要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指定一名责任人专门负责;要建立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
责任书中还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主要管理责任。要求相关责任人不得利用微信公众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内容;同时相关责任人需要加强内容的日常监视,若有违反规定或违法信息,要立即采取措施,清除负面信息,最大限度减轻负面影响,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对政府、学院的工作进行积极正面宣传,发挥微信正能量。
学院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