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其在德、智、体、美等全方位发展,按照浙江省教育厅评选要求及学院《奖学金办法条例》中有关规定,学生处以及各分院认真仔细进行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通过班级民主评定、各分院审查公示、学生处复核公示、学院批准发文、上报省厅评审报告等一系列程序,最终获得国家奖学金4人,发放金额32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230人,发放金额总额1150000元;省政府奖学金164人,发放金额984000元;国家助学金1220人,发放金额1795000元。学院奖学金621人,其中学院一等奖学金获得者4人,二等奖学金获得者105人,三等奖学金获得者512人,学院奖学金总额543600元。
国家奖学金是面向大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金额最大的国家级奖学项目,获奖学生一年可获得8000元的奖励,并颁发国家教育部证书。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学生,需成绩优异,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并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特别优秀。我院获奖的4名同学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楼佳镒曾获得广联达杯BIM大赛三等奖、张昱曾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省一等奖、曹梦婷获得浙江省第四届大学生统计调研方案设计大赛一等奖和2016年挑战杯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三等奖。
省政府奖学金是今年省厅新增的奖学金项目在高校第一年实施,获奖者奖励6000元,并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学生处以及各分院严格按照省厅评选标准,认真审核,评选出行为规范,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164名品学兼优的学生,经过省厅评审全部获奖。
经学院财务处核对确认,我院已顺利完成完成2015-2016学年各类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共计金额4504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