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已经启动。
在10月24日的教学工作会议上,教务处长孙丽雅表示,此次期中教学检查体现了三大变化:一是,检查周期,由原定的两周时间改为11月份;二是,学院层面检查围绕学期教学重点工作展开,分院层面检查内容由分院制定检查方案并执行;三是,学院检查形式上主要有推门听课、剖析汇报及交流访谈组成。其指导思想在于:转变观念和方法,以诊断式检查为主,重在挖掘教学工作中好的亮点、经验与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加以整改,以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教学管理工作。同时,她对学院层面检查内容进行了简要说明。
院长吕振合在会上强调,此次检查要充分发挥学院、分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和功能,对教学重点工作、常规工作应做好督促及检查,要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切实起到促进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