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是政府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举措。学生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截止10月14日,我院学生参加2015——2016学年东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基本结束。全院共有8444人参加东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缴保费1683550元,参保率达77.32%,其中认定困难学生26人,山区学生1名,免缴费5250元。
根据市政府东政办发〔2015〕134号文件精神,2015年度在校学生按每人每年200元缴纳,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00元;山区村学校就读的学生个人缴纳部分减免50元(由财政负担),困难学生其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负担。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福利机构、革命烈士子女、五保家庭和残疾人等五类)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享受对象及补助范围与普通学生相同。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医保年度。参保学生如发生意外伤害,可以直接在交费时刷医保卡时口头说明是意外伤害(门诊、住院皆可),即可享受意外伤害费用报销,报销比例90%,最高6000元。
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工作涉及范围广,数据多,任务重,工作时间紧。学生处高度重视该工作,开学以来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布置和调查学生参保工作。暑假期间,学生处还派人参加了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医保征缴录入培训,提前做好发票、宣传册等资料的准备,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参保信息的网上征缴和录入工作。我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还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总结近年来我校开展各类学生保险工作的经验,努力解决好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整体推进我院学生保险保障工作,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