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院《奖学金办法条例》等有关规定,我院于今年10、11月紧锣密鼓地开展了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的的推荐评审工作。
为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保障我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学生处及各分院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了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如期进行。
在14级的新生进入校门之初,我院就展开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为合理分配奖助学金资源、实现有效资助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切实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学生处多次召开资助专题工作会议,对评选程序、评选办法、评选原则和评选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注意事项等方面作了详细的部署和周密的安排。
各分院通过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评审要求,细化评审条件和办法。在评审过程中,学生本人根据评审条件自愿申请后,由学工办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和民主评选,并将评议结果在各分院公示后,确定出应推荐的学生名单,再组织学生按照省里要求统一填写表格,再报学院学生处进行审核。
学生处根据初审结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公示,上报学院领导和省教育厅主管部门。
最终,我院推荐沈琪伟等5名同学为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冯慧丽等225名学生为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吴益红等1200位学生为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已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审核;评定郭涵静等4人获得学院一等奖学金,田禾等107人获得学院二等奖学金,徐天添等563人获得学院三等奖学金。总计将发放奖助学金527.7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