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由贾恭惠副院长带队,教务处马新燕处长及各分院分管实训副院长等一同对学院实训室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小组根据学院实训室实际情况,重点排查了实训室安全设施、环境与管理、水电安全、仪器设备及操作安全、个人防护等。
为做好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43号)文件有关精神,前期各分院组织开展了安全自查工作,对各实训室进行了细致检查,后续将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
